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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验收


5.3.1 建筑幕墙防火工程验收应查验下列文件:
    1 建筑幕墙防火工程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
    2 材料的产品合格证书、检测合格报告。
    3 幕墙防火封堵构造、幕墙防火封堵系统的耐火性能检测合格报告。
    4 施工过程检查记录。
    5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 建筑幕墙防火工程竣工文件。
5.3.2 建筑幕墙防火工程的施工质量检查包括下列内容:
    1 防火挑檐、隔板等防火构件的外观及尺寸检查。
    2 幕墙防火封堵构造、幕墙防火封堵系统的外观、尺寸及封堵完整性检查。
5.3.3 建筑幕墙防火工程施工质量检查数量应按每个防火分区防火封堵总数抽查5%,并不应少于3处。相同材料、工艺、施工条件的幕墙防火封堵构造应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为一个检查批。

条文说明

 5.3.1 建筑幕墙防火工程验收需要查验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材料测试报告、幕墙防火封堵构造及幕墙防火封堵系统的检测合格报告、施工过程检查记录、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防火工程竣工文件等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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